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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

   一、計畫緣起

     桃園機場聯外捷運計畫在運輸角色上扮演聯繫桃園及臺北市之首要動脈,更為桃園航空城、桃園市與中壢市的串連主軸。惟桃園縣轄內A7、A10、A11、A15、A16、A20及A21等七處車站,多位屬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隨著桃園縣第一條捷運的動工,也意味著桃園步入了捷運導向發展(TOD)時代,捷運車站周邊土地的發展須不同於既有舊都市之空間結構,應結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與綠色運輸(Green Transport)理念,引導都市更新活化,塑造有品味、有特色的都市發展空間。

 二、計畫目的

     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以下簡稱本案)以區段徵收方式整體開發,冀促進車站周邊土地有秩序的發展、舒緩居住空間需求壓力、提供公共設施服務,並落實土地使用管制,進而活絡地方經濟,都市得以永續發展。

 三、計畫內容

     本案需用土地人為內政部,區段徵收範圍為龜山鄉/機場捷運A7站區周邊土地(南側緊鄰臺灣體育大學、長庚大學;西側為華亞科技園區;東側及北側為保護區),都市計畫面積:186.43公頃、區段徵收面積:185.62公頃。區段徵收範圍以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範圍為主,為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及維護都市計畫區內居住之生活環境品質,規劃有第一種住宅區(再發展區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第三、四、五種住宅區(部分為合宜住宅)、中心商業區、乙種工業區、第二種產專區及加油站專用區,合計面積為124.65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包含:機關用地、學校用地、公園用地、公園用地(兼滯洪池使用)、綠地、廣場、停車場用地、道路電塔用地、水溝用地、捷運系統用地(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道路用地、變電所用地及污水處理廠用地,面積合計為61.78公頃。

 四、目前進度

     本案都市計畫業於100年11月1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7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府地政局積極配合內政部辦理區段徵收相關作業,於100年10月7日公告區段徵收,預定102年辦理安置土地分配完成。

  五、未來推動重點

     本案預訂103年上半年辦理抵價地分配及土地點交,展現開發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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